质量管控各部门职责
电缆组件在质量管控过程中,还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由质量部、技术部共同组织对首件产品进行鉴定,具体要求按照GJB908标准执行,并且进行产品质量评审,由质量部负责按照GJB907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评审,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由质量部负责组织整改,保存评审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
装配质量控制,本项目的生产、加工过程按照技术部制定的工艺文件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按公司制定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进行控制;对批次管理的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
顾客财产,对顾客提供的财产(包括知识产权)进行验证、标识、保护和维护,保证顾客提供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市场部负责识别顾客的财产,规定应爱护在本公司控制下或本公司使用的顾客的财产。 质量部依据程序和相关检验规范,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凡符合本公司检验规范要求的,予以接收,并明确标识。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市场部负责保管,以保证这些产品的质量。对顾客提供的产品,经验收发现不合格时,由质量部做好记录,并通知采购人员,由市场部与顾客取得联系协商解决。顾客提供的产品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的情况,由市场部负责记录,并负责通知顾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责任和处理方法。
产品防护,在贮存、搬运或制造过程中,对产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按照公司制定的《产品防护规定》执行。对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活动进行控制。
监视和测量,公司规定了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要求与方法,见《采购产品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包括:所采用的过程和产品(包括供方的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方法和要求;需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阶段及其质量特性;每一个阶段监视和测量的质量特性;使用的程序和接收准则;使用的统计过程控制方法;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包括其校准批准状态;人员资格认可;要求由法律机构或顾客进行的检验或试验;产品放行的准则;检验印章的控制方法;生产和检验共用设备用做检验手段时的校验方法;保存设备使用记录,以便发现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能确定以前测试结果的有效性。
过程检验,按GJB1442的要求,依据本公司制定的《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采购产品检验规范》、《成品检验规范》及相关工艺文件要求,对试制和生产过程进行过程检验,做好检验记录。验收试验和检验生产完成,应对成品进行验收试验和检验:由质量部检验员按公司批准的检验规范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后详细记录,可提供产品质量和技术特性数据;检验中发生故障,由质量部负责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进行检验。
例行试验(典型试验),本项目应满足《GJB1215A-2005射频电缆组件通用规范》的要求,具体试验的要求按该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完成后进行无损检验,质量部负责对无损检验进行控制,按照GJB466和GJB593的有关规定对无损检验进行控制。
试验和检验记录,质量部检验员负责保存试验、检验记录,根据试验或检验的类型、范围及重要性确定记录的详细程度,记录包括产品的检验状态,必要的试验和检验特性证明、不合格品报告、纠正措施及抽样方案和数据。对于不合格品的控制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文件中规定了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的要求,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有关不合格品的标识、评价、隔离、处置和记录满足GJB571的要求。
售后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对最终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对属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给予积极配合以利迅速解决,利用产品在使用中的质量信息改进设计、工艺,以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标准化要求,根据国家关于武器装备发展及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新产品研制任务的特点、外部环境和资源条件等因素,确立了开展微波电缆组件标准化工作的主要原则。包括:贯彻军用标准管理条例,执行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将标准化工作纳入产品研制全过程,提高产品的“三化”水平;在新产品研制中,执行已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军用标准和满足军用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专业标准。并根据通信技术发展和作战需求,积极合理地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制定产品标准时,对需要剪裁的标准按GJB/Z69,《军用标准的选用和剪裁导则》的规定进行;结合新产品的研制,积极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本产品的标准化大纲由产品组负责标准工作的主要工程师与公司标准化室共同编写,并在研制进程中加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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